发布日期:2015-07-21 发布员:济南庆典公司
如何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为了让我国更多的科技人员有机会参加国际科技活动,国家提倡和支持在国内举办国际科技学术会议。举办一般的国际会议,由国内举办单位或发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写明会议名称、内容、承办协办单位、召开理由,拟定的时间、地点、人数、国外专家人数及组织机构等,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市区科委审核后,报科技部审批。重要的国际科技学术会议,由科技部会同外交部报国务院审批。
1. 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有利于提高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更好地扩大教师、研究生、大学生与国际上知名学者的学术交流活动和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因此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发起、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2. 国际合作处是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归口管理单位。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一般应在一年以前提出书面报告交国际合作处,由国际合作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如果会议是重大国际会议,会议主题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或是系列性的国际组织会议,国际影响大,或中外方参会代表中有重要政界人物,会议应由国际合作处报教育部审批。会议单位收到会议批件后,即可进行筹备工作。
3. 国际学术会议的主办系(所)在收到会议批件或批件复印件后,应尽快组成学术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学术地位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会议的学术活动及其它会务活动的具体工作。
4. 举行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要的住宿、用餐、会议用房、用车等事项,由会议单位与校内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5. 各系举办的国际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由主办系负责。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单位应将会议期间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重要照片、讲话录音和录像等应归档的材料及时归档。
6. 国际学术会议结束后,主办系(所)应尽快写出会议总结,报国际合作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