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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6-03-16  发布员:济南庆典公司

2015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夯实公司发展基础,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牌,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二)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广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行业公信力,更广范围激发保险需求。

  (三)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增强保险行业竞争力。提高保险意识,主动应对来自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的市场竞争,更好地发挥保险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安排

  (一)“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根据中国保监会统一部署开展。云南省内活动由云南保监局主办、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办。分公司及各州市县机构为主要参与单位。

  (二)为确保“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有效开展,分公司成立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荣灿

  副组长:袁淑鹂、汤云、杨林

  成员:潘俊、胡继雄、李孟坪、刘刚、陆玲、黄家锐、叶凌、杨学辉、丁媛、张微、郝云亮、陈世康、黄欣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李孟坪负责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做好与保险监管部门工作联系。各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活动日常组织协调联系人,接受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活动主题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主题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2015年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年度主题是“xxxx”,围绕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开展宣传。

  (一)充分展现保险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集中反映近年来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向社会公众展现保险业勇担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广泛宣传保险风险管理的行业特性、保险业的历史和文化,以及“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理念,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针对市场上有关保险业的热点和公众认识误区,有针对性地向公众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提升大众保险意识,提高保险服务资源使用效率。

  (三)宣传日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由分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下发各机构使用。

  四、活动安排和责任人

  (一)6月19日,各机构通过邮箱上报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二)7月7日,分公司通过晨会进行动员,各机构也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动员,落实责任,组织所辖县级机构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各项工作(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三)“7.8”活动日当日开展以下活动:

  1.云南保监局启动云南人民广播电台FM101.7频率、春城晚报财富周刊云南保监局署名专栏、“信息导”移动互联网宣传门户、保险监管政策学习微信公众平台、消费者教育短信平台等五个平台开展保险公众宣传活动。

  2.外媒宣传:活动日当天,分公司在当地主流报媒对公众宣传日活动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内部宣传:通过总部《大地简讯》及分公司《云南大地简讯》、《云南大地快讯》、分公司微信群、分公司短讯平台、分公司对外门户网站(网址:www.ccic-yn.com.cn)等渠道,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开展公众宣传。各机构也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站进行对外宣传,扩大大地保险公司公众宣传面(责任人:李孟坪、丁媛、左巍,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3.宣传:分公司及各级机构,要充分利用营业场所悬挂“保险,让生活更美好”横幅,利用门头LED显示屏滚动播放“7月8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条幅,张贴统一发放宣传海报,在公司职场内外主动向公众和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及折页由分公司负责发送给各机构。(责任人:李孟坪、左巍,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4.分公司客户服务体验活动:邀请分公司大客户,体验客户服务平台、理赔流程、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让客户“零距离”感受大地保险公司的服务品质,增进客户对公司服务品牌的理解和信任,树立保险行业和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5.配合云南保监局开展保险运营和服务体验活动。云南保监局邀请社会监督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参观昆明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了解体验轻微交通事故保险案件处理情况,增进公众对保险公司的了解和对保险业务的理解,让公众切身体验到保险“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人性化的服务举措,提升行业形象(责任人:胡继雄、黄欣杰)。

  6.各机构要在“7.8”活动日当天,组织开展保险进学校公众宣传活动。每个机构至少要安排到一家中小学向师生宣传保险知识,宣传公司有关学平险承保理赔方面的基本常识,借机加强公司与校方长期业务合作的关系(责任人:各机构活动联系人)。

  (四)活动日当日,分公司将对各机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各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县级机构和其他渠道网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确保公众宣传活动全覆盖。宣传活动须严格遵循公益性等基本要求(责任人:李孟坪,各机构联系人)。

  五、活动要求

  各机构要确保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全、有序、平稳进行,注意维护好活动秩序,应急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活动结束后,各机构要认真进行总结,认真统计相关数据,并在活动总结中具体体现。及时上报宣传信息稿件,每机构至少上报1条宣传信息,至少在当地报媒或网站刊登1条宣传信息,随时报送相关图片资料。于2015年7月9日前邮件向分公司联系人报送电子版活动情况总结。

  

2015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2)

  按照保监会2015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保险业的公众宣传意识,推动行业形象持续改善和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提高,确保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xxxx”。2015年度活动主题是“xxxx”。宣传内容分主题宣传和自主宣传两部分。主题宣传包括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保险典型案例宣传主题及行业形象广告片宣传主题,自主宣传包括我省保险业“创新年”建设宣传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宣传等。要通过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保险保障功能和作用,展示我省保险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原则

  坚持务实、节约、高效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坚持公益性。

  三、活动工作机制

  成立福建保险业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一督导和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监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会员公司的活动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当地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上下联动,呈现全局活动有中心、各地工作有亮点的格局。各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相应成立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其中,总公司已经制定统一方案的,可依据总公司标准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各公司方案中应有包括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与联络人的名单。

  四、活动具体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主题宣传

  1.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7月8日当天各单位要开展互动活动和宣传活动。

  (1)互动活动

  a.组织公众参观福建保监局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中心,了解保监局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相关情况。

  b.组织公众参观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福州仲裁委员会保险仲裁中心,了解诉调对接工作、保险仲裁工作等相关情况。

  c.组织公众参观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了解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辆快撤、快处、快赔相关情况。

  d.在福建保险网开设与网友互动栏目,为公众答疑解惑,普及保险知识。

  (2)宣传活动

  a.各保险机构根据各总公司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系统统一的宣传活动。

  b.网点宣传。所有保险机构网点在7月8日当天通过悬挂横幅或电子显示屏形式进行宣传,时间应当保持一周以上,内容可以在下列选择:“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倾听由心 互动你我”、“了解保险 安心消费”、“明明白白买保险 实实在在得保障”。

  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可以选择1-2个面积较大、人流量较多的网点,设立宣传点,安排专门人员,现场“面对面”回答公众的咨询提问。现场宣传应做到安全、有序、平稳,应急保障措施要到位,确保活动安全。

  c.短信宣传。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通信运营商或公司自有等渠道,向保险消费者发送至少2条以上关于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内容的短信。其中统一发1条短信,内容是:“尊敬的客户,保监会确定每年的7月8日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希望您了解保险、理解保险、善用保险。倾听由心,互动你我!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d.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开设“福建保险业2015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专栏,普及保险知识,进行风险提示。

  2.保险典型案例宣传主题。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前后一段时间,由行业统筹资源,统一开展以保险理赔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1)报纸宣传。行业在《海峡都市报》开设专栏,连续刊登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其中,7月8日当日刊登一期。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在主流报纸媒体刊发相关理赔案例的报道。

  (2)电视宣传。行业在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西岸财金》栏目连续播出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其中,7月8日当日播出一期。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在电视媒体播报相关理赔案例。

  (3)手册宣传。编印保险理赔典型案例手册,产、寿险各一册,作为《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的分册。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做好手册的征订、发放工作,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当地保险分支机构做好手册发放工作。

  (4)宣传。以电视宣传的典型案例内容为基础,制作产、寿险理赔典型案例视频光盘。组织所有有条件的保险机构网点统一在视频播放器上进行滚动播放。

  (5)网络宣传。在福建保监局网站、福建保险网宣传保险理赔典型案例,同时向全国及省内主流财金类网站推荐发布福建保险业理赔典型案例,并介绍各公司、各地宣传典型案例的情况,扩大影响力。( )

  3.行业形象广告片宣传主题。根据保监会要求,于7月8日起开始在我省地方电视媒体投放由保监会组织拍摄制作的行业形象宣传广告片,推进行业整体形象改善提升。

  (二)自主宣传

  重点围绕我省保险业“创新年”建设宣传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等内容开展宣传。保监局宣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监管创新等,促进行业进一步依法合规经营。保险行业协会统筹资源,宣传普及保险基础知识,总结展示行业创新成效。保险学会加强保险创新理论研究,服务行业发展,提高行业影响力。保险公司重点宣传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如宣传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宣传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加强诚信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的情况,宣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等。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是保监会安排部署的、为全行业发展打基础、树形象的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的机构和直接责任人,保障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营造活动宣传声势。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联动,形成同步统筹、上下联动的全省宣传声势。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组织协调本系统开展宣传活动。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于7月3日前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方案。

  3.做好总结,推动活动长效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过程中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先进事迹记录和资料留存等工作。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于7月12日前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活动总结。省保险行业协会将汇总全省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向福建保监局报送。宣传日结束后,各单位应当继续利用各种资源,组织做好活动后续期的宣传各项工作,推动活动持续深入长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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