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机构
成立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慰问对象及程序
慰问对象分类:
1、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2、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2021年度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三、资金来源
1、(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2、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四、慰问办法
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1、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五、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工作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元月2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元月4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2、元月7日-元月1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3、各县区于元月1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0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4、春节后,–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六、纪律要求
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龙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
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